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政策和制度。承担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。承担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、信息传播利用和预警工作。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商标和地理标志的管理政策和制度,承担商标、地理标志体系建设工作,组织开展商标、地理标志的保护、运用、服务和管理。承担驰名商标保护、商标争议处理和纠纷调处工作。承担特殊标志、奥林匹克标志、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。承担知识产权涉外交流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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