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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多措并举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
发布时间:2026-03-12 15:51:13     信息来源: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         字体大小:()

    开春以来,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围绕2026年度春耕生产,组织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,着力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稳定,保障农民合法权益。

    加强事前引导,提升消费认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消费提示14条、开展现场宣传场28次、日常巡查指导443人次,引导农民消费者提升风险防范意识,主动到证照齐全的正规门店购买农资,购买时重点查看产品包装、标识、合格证及使用说明。

    强化事中监管,严把产品质量开展化肥、农膜、滴灌带等重点农资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,共抽查132批次,此项工作正在推进中,拟于3月中下旬公布抽检结果。同时,督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农资经营主体动态台账,实施精准化、动态化监管,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置质量安全隐患。

    严格行政执法,净化市场环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农业农村、公安等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检查65次,规范(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、明码标价)经营主体82户。同时,加强农资市场价格监测,严肃查处哄抬价格、串通涨价等行为,维护农资价格稳定。

    畅通事后渠道,保障维权实效针对涉及农资质量、价格等问题的投诉举报,开启绿色通道,坚持“有诉必答、涉案必立”原则,确保快速响应、及时处理。

    今年以来,共受理农资类消费投诉举报咨询32件,已办结28件,办结率87.5%,其余正在办理中。下一步,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,巩固专项整治成果,健全长效监管机制,为春耕生产全程“保驾护航”,全力促进我区农资市场与农业生产健康、有序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