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、绩效目标、内部控制、财务审计、国有资产和各类资金、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。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。拟订机关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,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财经政策执行、财务收支、转移支付资金等进行审计监督,承担直属单位经济责任审计、专项审计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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